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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液安全处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6 20:44:40 点击次数:3

一、废液定义


  1. 过期失效的药品、实验过程中废弃的高浓度溶液、标准溶液以及因配置失误产生的溶液。

  2. 检测仪器在运行期间所排出的废弃化学药液。

二、化验室废液处理


  1. 目的:有效防止实验室药液污染扩散,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及人员健康。

  2. 适用范围:涵盖生产、检验等环节所产生的各类废物、废液。

  3. 责任与监督:化验操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本管理制度,主管领导承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职责。

三、化验室处理废液的一般原则


  1. 经检测确认废液浓度极低且处于安全范围时,可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排放至指定排水沟。

  2. 应尽可能采取浓缩措施以减小废液体积,随后将其放置于安全区域进行隔离储存与妥善处置。

  3. 运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技术手段,分离出废液中的危险成分,仅排放安全无害部分。

  4. 对于可安全燃烧的液体或固体废弃物,在确保燃烧过程安全且不会产生有害气体或残留物的前提下进行焚烧处理;若无法焚烧,则需选择适宜的安全填埋场所进行处理,严禁裸露于地面。

  5. 一般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排放,利用空气稀释降低其危害;大量有毒气体则必须经过充分燃烧或有效吸附处理达标后,方可进行排放。

  6. 废液应依据其化学特性选用适配的容器及存放地点,采用密闭容器储存,并严格避免混合贮存。容器表面需清晰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等信息,且定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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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废液的分类处理


  1. 化学废液:根据化学废液的特性选用恰当的容器与存放地点,以密闭容器存储,严禁混合存放。容器标签应详细注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并定期进行处理。一般化学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等方法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则需依据其性质进行回收再利用。

  2. 生物废液:生物类废液应依据其病源特性与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及地点,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并进行消毒、烧毁处理,确保日产日清。液体生物废物通常可添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

  3. 综合废液:利用酸、碱调节废液 pH 至 3 - 4,加入铁粉并搅拌 30 分钟,接着用碱调节 pH 至 9 左右,继续搅拌 10 分钟,再加入硫酸铝或碱式氯化铝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沉淀部分按废渣方式处理,上清液经检测达标后可直接排放。

五、化验室废液的具体处理


  1. 针对废酸液,首先采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进行过滤,随后加入碱液中和,调节 pH 值至 6 - 8 后排放,少量废渣进行安全填埋处理。

  2. 对于剧毒废液,必须实施针对性措施消除其毒害性后,再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处理。

  3. 实验室内大量使用的冷凝用水,如无污染,可直接排放。

  4. 洗刷产生的废液,若污染程度较轻,可排入下水道。

  5. 酸、碱、盐水溶液使用后均倒入相应的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处理达标后排入下水道。

  6. 有机溶剂应回收至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方法进行回收再利用。

  7. 重金属离子(包括)采用沉淀法等技术进行集中处理。

六、废液处理时应注意事项


  1. 鉴于废液成分复杂多样,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气体、发热、爆炸等危险情况。因此,处理前务必全面了解废液性质,在添加所需药品时应少量多次,并在操作过程中密切观察反应情况。

  2. 优先对废液进行单独处理。若需贮存后集中处理,尽管处理方法可能有所差异,但原则上应将可统一处理的化合物收集后再行处理。

  3. 选用无破损且耐废液腐蚀的容器进行废液收集。在容器上清晰标注所收集废液的成分及含量,并存放于安全位置妥善保存,尤其对于毒性较强的废液,更需高度重视。

  4. 对于含有过氧化物、硝化甘油等爆炸性物质的废液,操作时务必谨慎小心,并尽快进行处理。

  5. 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需采用专门的收集方法,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防止泄漏,谨慎处理。

七、废液处理时之安全措施


  1. 处理化学废液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溅眼罩、手套及实验室专用工作服。

  2. 在通风橱内倾倒可能释放烟雾和蒸气的废液,确保通风良好。

  3. 每次倾倒废物后,应立即盖紧容器,防止烟雾和蒸气逸出。

  4. 高度活性化合物、水活性化合物、高浓度氧化剂或还原剂严禁与其他化学废物混合,避免发生危险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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